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?记住8个要点!

发布时间:2023-11-30 浏览次数:4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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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萧是一名学生,某天他发现因自己在某线上聊天群与人发生言语争执,身份信息被他人曝光。小萧越想越生气,打算将对方的个人信息也“挂在网上”。

为此,小萧开始在网络上接触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。没想到,这一接触,从中发现了“商机”:买入公民个人信息,再转手卖给他人,当“中间商”可赚不少差价。

于是,小萧先后多次通过某APP向“代理”非法获取公民住宿、航班、高铁、出入境记录等个人信息并转售。

仅3个月,小萧共出售公民行踪轨迹信息共计700多条、公民住宿信息共计1000余条。

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,小萧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表示认罪认罚。

经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作出判决,被告人小萧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
综合考虑小萧犯罪行为的性质、情节、危害后果等法定、酌定量刑情节,法院判处被告人小萧有期徒刑并处罚金,违法所得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利用工作之便

联手买卖个人信息

陈某经营了一家通讯店,在得知售卖他人身份证激活的手机卡可以获利后,违反手机实名登记制度,通过购买他人个人信息,帮助庞某利用他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激活手机卡。随后,陈某按照每激活一张手机卡人民币 40-60 元不等的价格向庞某支付费用。

期间,两人合作非法激活的手机卡共计600多张,庞某非法获利至少八千余元,陈某再将手机卡出售给他人,非法获利至少七千余元。

陈某、庞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到案配合调查,并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。

经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作出判决,被告人陈某、庞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
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、庞某犯罪行为的性质、情节、危害后果等法定、酌定量刑情节,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、庞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

我们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呢

这里有8个要点

请您牢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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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厦门检察、网络安全宣传周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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